原标题:兄弟俩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再度二审:检方仍认为事实不清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资料图片)
2022年12月8日,刚走出看守所的林树明来到岫岩县法院参加庭审。本文图片均由 受访者供图
5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案件当事人林树明处获悉,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于4月26日开庭审理了他和弟弟林树敏犯寻衅滋事一案。庭审中,检方依然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存在问题。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林忠衡的四个子女均被卷入刑事案件。林忠衡的大女儿林淑清和四女儿林影被控虚假诉讼,后经鞍山市岫岩县法院判决无罪;二儿子林树明和三儿子林树敏被认定在追债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砸玻璃、拉羊等行为,分别被岫岩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兄弟俩上诉后,鞍山市中级法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法院重新审判。岫岩法院重审后,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了与原一审判决相同的结果。兄弟俩上诉后,案件再次来到鞍山市中院。
海城市看守所作出的《释放证明书》。
林树明已于2022年12月8日羁押满3年被取保候审,林树敏也将于今年6月羁押期满3年半。
据林树明介绍,此次二审中,鞍山市检察院在发表出庭意见时依然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存在问题,但未再建议法庭将案件发回重审。当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注意到,鞍山市中院去年作出的二审裁定显示,鞍山市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原审判决认定林树敏带领讨债人员进行讨债的证据不足;原审判决对林树明作案时间的认定事实不清;原审判决部分事实的认定仅根据被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被害人的陈述又有矛盾或不稳定之处;林忠衡确与被害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审判决应就该案应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明确说明。综上,建议法庭将本案发回重审。
鞍山市中院当时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法院重新审判。
关于法律适用方面,岫岩法院重新审判后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林忠衡向不特定的多人放高利贷、收取“砍头息”,将利息重新打条再计算利息,具有典型的“套路贷”特征,林树明和林树敏强迫被害人重新打条、叠加利息,虽不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但亦不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中的“邻里、债务”纠纷,案涉事实不能视为普通的邻里纠纷、债务纠纷。
林树明和林树敏的辩护人表示,他们认同鞍山市检察院发表的出庭意见,同样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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