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赎回优先股属于什么科目?
优先股即可能归属于权益,也可能归属于负债,企业将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仅以法律形式作为划分依据,需要结合其具体合同条款和经济实质进行划分。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发行非衍生工具(如优先股),优先股换为普通股可自主决定,且数量固定的为权益工具,否则为金融负债;发行衍生金融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融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属于权益工具。
可赎回优先股票与不可赎回优先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可赎回优先股票又称为可收回优先股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
一般的股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永久的,因为它的有效期限是与股份公司相联系的;而可赎回优先股票却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依照该股票发行时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这种股票一经投资者认购,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由股份公司赎回。这种股票的发行保证了公司资本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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